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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成立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 助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更加完善

※发布时间:2022-4-8 13:59:46   ※发布作者:佚名   ※出自何处: 

  央广网西安4月8日消息(记者)4月7日,陕西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在西安召开。会议了陕西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,审议通过了《陕西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章程》,向专家委员会代表颁发了聘书。

  成立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,是陕西省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中的一件大事,是陕西省委、省在新形势下加强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作出的科学决策。陕西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的筹备工作自2020年7月开始启动,原省食安办起草了《陕西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章程》(简称《章程》)初稿,并向各设区市食安办、原省食安委有关单位、大专院校、科研院所、检测机构和大型食品企业印发了《关于推荐省食品安全工作专家委员会的通知》。截至2020年底,各单位共推荐法律、经济、社会、新闻、应急、农产品质量安全、食品科学、食品安全检测、医药学、营养学、食品安全管理等领域的专家222人。省食药安办根据优中选优的原则,按照《章程》中拟定的有关要求对各单位推荐的专家进行了遴选。2021年7月,对拟聘任的专家委员会提名人选名单公示期满后,报请省食药安委批准,最终确定专家委员会组员。

  据介绍,第一届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共28名,其中主任委员1名,副主任委员3名,由中国工程院院士、西安交通大学教授蒋庄德担任专家委员会顾问。专家委员会下设食品安全政策决策咨询、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、食品安全检测技术3个专业委员会。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、委员均由省食药安委聘任,每届聘期3年。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负责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。

  会议现场,陕西省食药安办主任、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张小宁表示,成立专家委员会是贯彻落实“四个最严”要求的重要举措,是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现实需要,梦见回家的路是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,要切实提高站位,充分认识成立专家委员会的重要意义。要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职能作用,在决策中当好“研究员”,在日常工作中当好“观察员”,在应急处置中当好“咨询员”,在科普宣教中当好“解说员,不断推进专家委员会健康发展,切实把专家的聪明才智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效能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  

关键词:食品安全监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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